近日,浙江一商家在社交平台发帖称,收货地址为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的买家网购了45把红色雨伞后申请无理由退货。退回的雨伞均有明显使用痕迹且写有学生姓名元鼎证券,引发社交平台热议。

据商家介绍,买家于5月12日签收订单,并在13日反馈有5把坏伞。由于商家事务繁忙未能及时回复,买家在5月15日将全部45把雨伞退回。商家表示,在买家下单前已明确告知这批雨伞为一次性用品,仅承诺“收到破损包换”,但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破损不提供售后保障。商家还发布了视频展示全新雨伞和退回雨伞的状态,显示所有退回雨伞均有清晰的使用痕迹,伞面褶皱、破损明显,每把伞上都写有疑似在校学生的姓名。该批45把雨伞总价338.14元,加上往返运费,商家合计损失378元。商家多次联系买家未果。

5月20日上午10时许,记者前往涉事学校采访,但被校方婉拒。门卫告知记者校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在,无法接受采访,并建议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学校领导。然而,当记者拨打学校办公电话并表明采访意图后,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。

针对此次事件涉及的售后规则问题,淘宝平台客服表示,若买家申请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存在使用痕迹或损坏,卖家可在退货申请中拒绝处理并上传商品破损凭证。客服建议商家先确认退货商品的实际状态,若能提供签收时完好的证明材料,可拒绝退货申请并通过售后管理入口提交争议凭证,平台会根据双方举证情况判定责任归属。

江苏烨辉律所王一丹律师指出,网络购物中的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并不等于“免费使用后退货”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相关规定,消费者主张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商品应当保持完好,不影响二次销售。如果商品已经被实际使用且损坏,再以“无理由退货”或虚假“质量问题”为由要求退款,则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商家有权拒绝退款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。
5月19日晚,商家下架了此前发布的相关视频,并透露事件已得到解决。涉事学校的家委会曾多次主动联系商家,就此次雨伞退货事件表达歉意元鼎证券,并已足额补足了45把雨伞的货款及相关运费损失。截至发稿前,校方仍未就此事发布正式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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